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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2年09月12日 作者:侯定贵 点击:
经各班级评议小组评议,学院综合测评评审领导小组初评审核,现对2021—2022学年各专业综合测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,具体情况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2年9月12日至16日,公示5天,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。如果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,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,真实准确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受理电话:2221436 2221435
举报信箱:562232428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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